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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梳理统计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6-03-23

各学院:
  近日,国内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前期某地非法生产引发的安全事故相继发生。依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两起事故的沉痛教训,为深刻汲取经验、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梳理统计及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专项梳理统计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实验室等)的安全专项梳理统计工作,重点聚焦以下三类内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一)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梳理统计。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要求,依据规范中构建实验室安全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全面梳理统计本学院所有危化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及普通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情况,排查各环节安全隐患,落实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重点统计危化品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储存条件、管理人员资质、领用登记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危化品废弃处置流程规范情况,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储存、混存、私存危化品,领用登记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建立危化品管理台账,实施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
  (二)气瓶储存、使用情况梳理统计。全面梳理统计本学院所有实验用气瓶的数量、种类、存放位置、固定方式、检验有效期、使用登记情况。同时重点排查以下内容:1.储存环境:检查气瓶是否与其他危险化学物品间隔不小于10米分类存放,有毒气瓶、介质接触易燃烧爆炸的气瓶是否分室储存;存放区域是否阴凉通风、无热源明火,是否配备防爆照明、通风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张贴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的警示标志;2.固定与防护:气瓶是否垂直存放并适当加固,空瓶与满瓶是否分开放置并设置明显区分标志,是否配备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3.操作与管理: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是否严格按规程操作,搬运时是否存在敲击、碰撞、抛掷、滚拉等违规行为,是否有手执气瓶开关阀搬运的情况;退库空瓶是否留有余压。此外,全面排查气瓶运输、搬运、储存、使用全流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气瓶管理明细台账,确保气瓶管理合规有序。
  (三)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梳理统计。梳理统计本学期以来本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的具体情况,包括培训次数、参与人数、培训内容(重点是否涵盖危化品使用、气瓶操作、应急处置等)、培训形式(线上/线下)、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及效果,对标排查是否存在部分高校实验室暴露出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覆盖不全,师生安全知识储备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欠缺,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能力不足等共性问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完善教育记录。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上述三类梳理统计材料(含培训台账、问题清单及初步整改措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国资处A830室,同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gzc@dlpu.edu.cn。
  二、专项检查安排
  国资处将结合各学院梳理统计材料,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院实验室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覆盖全校各学院所有包含危化品储存点、气瓶存放区、实验操作区的教学、科研、实训实验室及其他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区域,实现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二)检查内容
  1.危化品管理检查:对照各学院报送的危化品台账,核查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储存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是否满足主通道≥200cm、墙距≥50cm等堆垛间距标准,是否按要求配备防雷、防静电、监测报警等安全设施;领用登记是否规范;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许可资质;废弃处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混存、私存、超量储存等问题,是否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
  2.气瓶管理检查:对照气瓶管理台账,核查气瓶储存、使用、检验等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气瓶固定:宜垂直存放,底部安置稳固支架或托盘,卧放时顺向一个方向、妥善固定,堆放不超过五层且有防滚动措施;2.储存环境:需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间隔不小于10米,库内阴凉通风、无热源明火,库温超35℃需有降温措施,地坪为不发火地面,不同气瓶分类存放,超量需单独隔离或建二级耐火仓库;3.检验与状态:检验需在有效期内,退库空瓶需留余压,气瓶需按规定漆色、标识清晰;4.操作规范:操作人员需持相应资质,搬运时使用专业工具、避免碰撞,氧气瓶身严禁沾油垢;5.防护与警示:储存区域须设置清晰警示标识,配备相应防护设施。
  3.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对照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核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通过随机提问师生、查阅培训记录等方式,检查师生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能力,排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流于形式、覆盖范围不全等问题。
  4.其他安全检查:同步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器等)是否按照消防标准配备且完好有效、放置位置便于取用,应急通道是否设置明确逃生标志且畅通;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布局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现象,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接地是否良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流程,实验过程指导是否细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循“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逐一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个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确保梳理统计与自查自纠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效。
  2.强化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各学院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梳理统计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第一时间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强化日常管控,严防事故发生,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全闭环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实操培训,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精准化应急演练,细化实验全流程指导,常态化加强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切实提升师生对安全风险的辨识与防范能力,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4.严格落实要求,严肃追责问责。各学院要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按时高标准完成梳理统计和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现象。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完成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梳理统计及自查自纠工作,全力配合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共同筑牢我校实验室安全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梳理统计及专项检查工作的附件.xlsx


  大连工业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23日
  

文字/王浩峰
编辑/王浩峰
审核/王浩峰、孙宏宇、孙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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