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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2026年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队伍的通知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添加时间: 2026-03-13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落实《大连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安全风险防控,构建常态化巡查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校园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组建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队伍、强化每日安全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与人员要求
  各学院须组建固定的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队伍,结合本院实验室数量、分布及风险等级科学配置人员,优先选拔本院责任心强、细心严谨、熟悉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在读博士生、硕士生。
  巡查队伍设组长1名,由学院指定高年级在读研究生担任,须具备半年及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负责统筹每日巡查工作、汇总上报巡查记录、对接学院专职安全员。
  所有兼职安全员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后方可上岗,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发生调整,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备案。
  兼职安全员选用标准:政治素质过硬、责任意识强,具备基础的实验室安全知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核心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实验室每日安全巡查制度,于每日实验室关门前30分钟,完成责任区域内全部实验室的断水、断电、断气源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巡查重点覆盖消防应急设施、危险源管理、设备安全、现场环境、个人防护等实验室安全关键环节,规范填写巡查记录,完整留存工作台账。
  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简单问题立即现场督促整改;无法现场处置的,第一时间向实验室安全员及学院专职安全员汇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配合完成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协助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国资处将会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三、备案报送要求
  各学院须填写《大连工业大学实验室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队伍人员名册》(附件1),按学期制定《大连工业大学XX学院实验室兼职安全员巡查排班表》(附件2),明确每日巡查人员、责任区域及专项检查分工,人员若发生调整,须及时更新并重新备案。请各学院将经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于3月22日下班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8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注明“XX学院+实验室兼职安全员备案材料”,发送至gzc@dlpu.edu.cn。
  除首次报送外,后续每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请各学院将本学期排班表报送至我处备案;节假日、寒暑假需单独制订排班计划并提前报备。
  联系人:王浩峰
  联系电话:86323795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各学院实验室学生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队伍人员名册.xlsx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XX学院实验室学生兼职安全员每日巡查排班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13日
  

文字/王浩峰
编辑/王浩峰
审核/王浩峰、孙宏宇、孙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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